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735214093/2022-16668 文       号 : 咸安办文〔2022〕10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31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省安委办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扎实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推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增强安全法治意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打击违法行为,曝光违法案例,推动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按照省安委会“鄂安〔2022〕6号”文件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要做到“两个纳入一个推动”:一是纳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重点学习内容。二是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和相关领域领导干部专项培训内容。三是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在当地主要媒体开设专栏,组织主流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化解读宣传。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我省二十条实施意见和我市六十条实施办法(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硬措施)均已出台,市安委会将邀请省应急管理厅领导专题宣讲安全生产硬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开展安全生产硬措施“三个一”宣讲活动,即党政“一把手”带头讲、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硬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要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督促企业负责人把安全生产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要开展《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办法和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宣传,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三)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专题行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思路》,做细做优“一情况两清单”工作机制和企业标准化创建全覆盖,推动全市18个重点行业(领域)、1064处重点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的常态化运行。市安委办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征集问题线索,开展明察暗访,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曝光。
(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线上可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可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市应急管理局将开放防灾减灾体验教育馆,邀请在校学生、社区、机关单位干部前来参观。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5月份启动的湖北省公众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开展案例解读、政策宣讲、知识科普等宣教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暑期学生防溺水”等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将开展全市工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教育培训,着重宣传“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和“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知识。
(六)开展应急演练(推演)活动。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结合高危工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等,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推演)活动,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级准备开展咸宁市防汛应急救援演练、高速公路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演练等系列专项演练活动。
(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咸安委文〔2022〕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盯紧守牢矿山、危化品、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渔业船舶、金属冶炼、建筑施工、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压实责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组织发掘、筛选、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正反典型,让正面典型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示范力量,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八)推进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创建。各地、各部门要梳理本区域、本行业安全风险,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电子地图”创建工作,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确保7月1日前完成平台数据录入。
(九)积极参与线上宣教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同步开展“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精品课等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公众参与“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网站:www.anquanyue.org.cn),利用抖音APP拍摄微视频参与话题征集,鼓励各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课并录制上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统筹协调活动各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办考核。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地安委会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督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加强案例曝光。要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严查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各地每月至少在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各地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于6月6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
咸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孙锦明,电话:18827445472,邮箱:xnawhbgs@126.com,通信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51号(邮政编码:437000)。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硬措施。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场,参与()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场,参与()人次。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场,参与()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条。 |
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县级主流媒体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场,参与()人次;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个; 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个。 |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场,参与()人次;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条,参与()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场,参与()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条/份,宣传受众()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次,受众()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场,参与()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场,参与()人次。 |
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场/次,参与()人次,宣传受众()人次。 |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微信号 | ||||
单位名称 |